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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批准,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02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362元,合计为6724元。上述缴存基数上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10元,合计为220元。上述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灵活就业自愿缴存人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本通知执行。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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