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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21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4-07-2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宁波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开始啦!缴存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2024年度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865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8日(线下窗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2024年7月至调整生效月之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或退缴。


办理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在线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

0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搜狗、谷歌浏览器)。

02.在“企业服务”下找到“用工服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或者在政务服务网首页直接搜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点击“在线办理”。

03.单位经办人通过“浙里办app”扫码认证:

04.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业单位也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如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调整的,请先办理“缴存比例调整”。

05.缴存基数调整: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公积金账号”,反显“缴存比例”(不支持变更),点击“数据导入(宁波)”。

06.在批量数据模板导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格中,输入“变更后基数”(请勿变更表格格式和顺序);保存文件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进行上传。

07.关闭页面后,自动跳转至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最大月缴存基数”,点击“下一步”,完成信息核对后提交业务。


08.业务提交成功的,稍后请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侧“我的”-“我的办件”-“办件结果”,查看明细结果。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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