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

#C类通知类政策##失业保险待遇#

阅读量:36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26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啦!

政策依据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自2024年7月1日起

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1050元/月调整为1080元/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1575元/月上调至1620元/月。

温馨提示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7月起执行,在领失业金人员月发放标准低于1620元的,统一按1620元计发。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