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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优化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通告

阅读量:1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6-01-0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 生效日期: 2026-02-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4项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对持有我市A类高层次人才卡的借款申请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自建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多子女家庭、参与“以旧换新”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20万元(同时符合A类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情形的,只能选择一种情形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二、优化“商转公”政策。一是放宽申请条件,由原商业贷款已还款满1年,放宽至还满3个月即可申请,其余条件不变;二是每月受理名额由600个增加至1000个;三是将申请对象扩大至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三、优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由原来的先过户再申请贷款,调整为先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和抵押手续。

四、取消非夫妻共同购房按比例提取的限制。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的,取消按备案通知书明确购买人占有比例提取限制,由共同购房人自行约定提取比例。

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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