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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阅读量:14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6-01-0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曲靖市
  • 生效日期: 2026-01-0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曲靖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2026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二、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限

(一)根据2025年《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核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和月缴存额下限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曲靖经开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2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202元;富源县、陆良县、师宗县、会泽县、罗平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188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全市统一为187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8元。

三、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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