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 2026 年度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核定工作有序推进,现对 2026 年度参保单位医疗保险费核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市统计部门数据,2026 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 6895.83 元。
具体核定规则如下:个人缴费基数:单位参保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包含全部劳动报酬,不含非劳动报酬),同时需扣除独生子女费、托费、交通补助等特定项目。若月工资低于 6895.83 元,则按最低基数核定;若高于最低基数但未超过其 3 倍(即 20687.49 元),按实际工资核定;若高于最低基数 3 倍,则统一按最低基数的 3 倍(20687.49 元)核定。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体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参保单位需严格依据上述标准,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确保合规缴纳。
以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9.5%(用人单位承担 7.5%,职工个人承担 2%)。以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7.5%。
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金额保持 160 元 / 年不变,每年一月份核定缴费金额为 13.70 元,2 月份至 12 月份,每月为 13.30 元。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
用人单位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方法: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年度工资申报(险种)或年度工资申报(按人)" 功能,进行相关数据下载,录入,在导入或修改提交后,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方法:"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功能,进行相关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优先推荐使用线上渠道申报缴费。线上申报有困难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在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或调整缴费工资的,需要提供单位盖章的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明细。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是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对申报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相关资料和凭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按时完成 2026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工资申报的,无法进行后续申报及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在 2026 年度内原则上应不作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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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2025 年 12 月 8 日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 8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