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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金管发〔2025〕29号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91

  • 发文字号: 长金管发〔2025〕29号
  • 发文单位: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12-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 生效日期: 2025-12-0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5〕5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经研究,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将与我市租房运营机构合作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租房直付)业务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要求

(一)缴存人家庭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且其租赁房屋纳入租房直付合作项目房屋的,可以办理租房直付业务。

(二)缴存人或其配偶选择租房直付业务的,其家庭不能申请除该套住房租房直付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

(三)缴存人提前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同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终止租房直付业务。

(四)缴存人办理租房直付业务期间出现不符合租房直付条件情形的,公积金中心终止业务;终止后又符合租房直付条件的,缴存人可以再次申请。(五)房屋租赁期限内,公积金中心每月 26 日(遇节假日顺延)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划转至租房运营机构指定收款账户,每次划转金额不超过缴存人本月应付租金。差额部分由缴存人与租房运营机构自行协商支付。

二、申请方式

(一)线下申请。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租房直付业务申请表》,提交租房提取资料;申请终止租房直付业务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线上申请。缴存人通过 “长沙住房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核查业务相关信息;如无法核查到相关信息,则需缴存人线下申请。

三、已合作项目首批开展租房直付业务的租房运营机构及租房项目详见附件。有意愿参与租房直付业务的租房运营机构,可申请与公积金中心合作,共同确定租房直付合作项目。公积金中心将在官网及时公布租房运营机构及项目信息。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附件:租房运营机构及租房直付项目信息表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 年 12 月 8 日

附件租房运营机构及租房直付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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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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