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海陵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阳江市财政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阳江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征缴政策及实施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阳医保通〔2022〕59号)规定,结合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现将我市2026年度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598元,下限为4120元。
二、2026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866元。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2026年期间选择一次性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866元。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24元/人.月。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60元/人.月。
六、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精心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参保单位及职工按规定申报缴费,稳妥开展2026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公布的缴费基数标准,做好系统配置和征缴服务工作。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