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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医保办〔2025〕38号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314

  • 发文字号: 信医保办〔2025〕38号
  • 发文单位: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信阳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5-10-2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信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10-2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

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现通知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现行6万元调整为8万元;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比例由现行80%调整为85%。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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