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湛医保〔2023〕75号)..pdf
附件2:关于《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1: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政策,公平适度保障职工医保权益,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职工医保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市,逐年均衡调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此,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调整如下:
一、男职工缴费年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1年零6个月;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3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4年零6个月;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6年;
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7年6个月;
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9年;
2030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30年。
二、女职工缴费年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1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2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3年;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4年;
2028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
三、未达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缴费规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同)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6.2%(不含生育)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以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6.2%(不含生育)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我市职工医保基本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2
附件2:关于《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不允许再出台超出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制度政策,要进行清理规范,与国家和省政策衔接。经清理,我市现行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有关政策不符合省待遇清单要求,故我们起草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送审稿)》的主要内容:
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到2030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
四、评估论证
(一)必要性
1.政策调整的要求。《实施方案》规定“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逐年均衡调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目前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累计缴费满20年,不符合《实施方案》中的规定,故须予以调整。
2.便利群众异地享受医保待遇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参保人跨地区、跨制度流动越来越频繁,缴费年限不一致,影响了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规范全省缴费年限政策,对于原来规定需要终身缴费的地方,参保人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大大减轻其负担,从而促进地区间医保制度更加均衡、更加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与全省政策同步的要求。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落实医保待遇清单的要求,可逐步实现省内缴费年限标准一体化。同时维护了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的医保合法权益,解决地区之间参保人缴费年限衔接问题,有利于制度公平。
(二)可行性
1.提高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通过提升参保规模来增加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的空间已经明显不足。同时,在国家大力倡导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的前提下,提高缴费基数或缴费率的可行性也不高。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加剧。有研究表明,65岁以上人口人均医疗费用是65岁以下人口的4倍。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医保基金面临的长期平衡压力不断加剧。在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率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医保基金筹集总额越高,并且能在较长时期内保证基金来源的稳定性和运营的安全性。
2.提高享受医保服务的便捷性。此前我市退休时未达缴费年限或欠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能一次性补缴。而调整了职工医保有关政策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并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不断提升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合法性
本通知符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文件要求。
五、风险防范
(一)我局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情况进行测算:职工是在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符合新调整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退休时是不用缴费的,故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二)部分缴费人群对政策不理解,尤其是年龄稍大临近退休人员的人群,会觉得自己多交钱。缴费年限的延长可能会导致该部分人员缴费意愿下降,降低职工医保的参保率。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临近退休人员的影响,实行渐进式延长医保缴费年限政策,2024年至2030年期间,男职工每年增加1年6个月;2024年到2028年期间,女职工每年增加1年,到2030年分别达到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还要聚焦该部分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切实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知晓度。通过媒体、电话、短信、宣传单等及时向该部分人员提供参保政策解答和缴费提醒服务,引导和促进该部分人员积极参保,持续缴费。
六、多方征求意见
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按相关程序两次征求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医保局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遂溪县、吴川市、雷州市、徐闻县及各区均回复无意见;
(二)市税务局回复意见中,我局采纳了第二点“未达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缴费规定: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我市...,按筹资标准职工缴费费率6.2%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明确缴费费率,避免出现歧义”。
(三)拟采纳廉江市相关回复意见。
(四)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列表说明。
七、工作建议
建议市政府审定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审定后由我局印发实施。
八、其他问题
因本通知涉及逐年均衡调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我市逐年调整延长时间从2024年到2030年共有七年,超过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最长期限五年。为避免参保人或参保单位对缴费年限政策产生误解,故我们建议该通知暂不设有效期,待国家和省对缴费年限政策有修改时,我们再进行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