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参保单位:
《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已于9月18日发布,现将涉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缴的相关情况及工作安排提示如下:
2025年7月至8月因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医疗保险费差额,自2025年10月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25年12月底前不计征滞纳金。参保单位按规定据实申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的,在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税务部门会对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及时进行处理,无需用人单位再次申报。此次缴费基数差补缴由税务系统自动生成缴费数据,无需单位进行操作。
工作提示:请各单位不要自行进行社平基数差补缴操作。请于10月10日后及时核对税务端缴费数据,核对差额金额项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