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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金发〔2025〕20号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二房金发〔2025〕20号
  • 发文单位: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9-0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 生效日期: 2025-09-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了高质高效助力全市群众安居宜居,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根据2025年8月27日召开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复文件精神通过两天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后,现将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将符合《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锡署发〔2022133号)文件精神的我市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20%(即96万元)。

(三)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的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20%(即 96万元)。

(四)将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职工,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商品房7层以上高层住宅5年以内、7层以下多层住宅4年以内、二手房3年以内:启动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支持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包含期房和现房),缴存人可提取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个人账

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二)将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年提取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1.62万元(月提取额由1250元提高至1350元)。(三)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随时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为“封存6个月以上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上新政策具体办理流程,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9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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