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800元/月;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8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2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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