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800元;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8元。适用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2025-08-29 阅读量:120
2025-08-28 阅读量:119
2025-08-27 阅读量:121
2025-08-25 阅读量:128
2025-08-19 阅读量:80
2025-08-01 阅读量:101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