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经岳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180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200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18元/小时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 20 元/小时;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8元/小时:
三、本标准从2025 年9月1日开始执行。
四、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名种社会保险费。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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