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陇南市社会保险局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陇南市社会保险局
  • 发文日期: 2025-08-28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甘肃省陇南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发放范围。招用2025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二、发放标准。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发放条件。每一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执行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五、发放流程。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充分利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筛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期限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结合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发放信息进行比对,未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避免重复发放。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