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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镇江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25-08-25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5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4年镇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879元,比上年增加954元,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1 %;其中,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5537元,比上年增加1026元,名义增长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2%。2024年全市分地区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就业人员在岗职工
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2024年2023年名义增长
镇江市1138791129250.81155371145110.9
市区1228791215211.11246171232291.1
丹阳市1074941069260.51096471090380.6
扬中市1035481029740.61042461034960.7
句容市98393980320.499823993100.5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

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城镇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市区范围

市区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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