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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医保办〔2025〕40号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汴医保办〔2025〕40号
  • 发文单位: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25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河南省开封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43号)要求,现就规范整合我市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徒手平衡功能检查”等54 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认知功能检查”等17个康复类价格项目(见附件)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对在院患者提前做好价格解释工作,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并协同指导医疗机构更新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开封市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汴医保办2025 40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ng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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