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具体如下:
一、提高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二、提高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三、2025年8月31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2.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优粤卡人才、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
2025-03-24 阅读量: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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