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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房金字〔2025〕23号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江房金字〔2025〕23号
  • 发文单位: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具体如下:

一、提高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二、提高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三、2025年8月31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2.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优粤卡人才、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2025-03-24 阅读量: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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