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优化生育保障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结合实际,从9月1日起对我州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发放对象与方式。参保女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津贴将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待遇享受规则。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严格依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通知》(凉府办发〔2021〕31号)、《凉山州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凉医保发〔2024〕3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领渠道
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可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申领资料或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三、查询渠道
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也可致电或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四、咨询电话
西昌市:0834-8888100
德昌县:0834-5286935
会理市:0834-5698226
会东县:0834-8525554
宁南县:0834-8503297
普格县:0834-4773021
布拖县:0834-8533065
昭觉县:0834-8529298
金阳县:0834-8739803
雷波县:0834-8825017
美姑县:0834-8243568
甘洛县:0834-7812815
越西县:0834-7616430
喜德县:0834-7443967
冕宁县:0834-6728700
盐源县:0834-6305896
木里藏族自治县:0834-6929689
州本级:0834-3233090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如国家、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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