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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6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指南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25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5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零就业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领时间

第一次申报: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9月30日

第二次申报:毕业学年下学期5月1日-5月31日

上学期9月份未能及时申报的,在下学期5月份还有一次申报机会,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社复审→学校公示→学校统一申领→人社审核、汇总→申请资金→资金拨付。

五、申领方式

1.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生网上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信息。

六、申报材料

江苏省人社厅会通过大数据比对核查毕业生是否属于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这4个类别,如果核实符合相应人员身份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进行申报;若无法核实人员身份,且学生本人确定符合相应人员类别要求的,可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校、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章下压落款日期,下同)。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学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贷款期限需覆盖毕业学年。(以2026届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例,贷款合同时间须覆盖2025-2026学年,如果是一次性签约多年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合同,还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的放款或到款记录)。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特别说明:孤儿证不符合要求)

七、常见问题

1、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个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个人中心】-点击【我的办件】,可以看到当前状态。若显示“复审通过”,则为申报有效;若显示“审核不通过”,可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如果对审核意见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与院校老师直接联系。

2、补贴发放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一次性求职补贴将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请大家申请补贴前,务必确认已申领了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且已在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确保身份证信息未过期等。

3、计划升学、已就业、创业的是否可以申请?

申报页面有提示:要求个人承诺申报时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且未就业、创业,也未领取过求职补贴(包括在外省领取)等。所以有专升本、考研等升学计划的毕业生可以待升学考试结果出来后,如未能升学成功,可于2026年5月进行补申报。已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不能申报。两次申报时限内均未申请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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