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障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9号)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从2025年9月1日起,我市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服务保障措施
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办理申领业务、查询生育津贴申领进度及发放结果,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银行卡信息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参保单位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获取本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
三、其它事项
(一)申领主体。生育津贴由参保人个人申领(或委托他人代办),请及时关注申领流程。
(二)执行时间。本次调整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2025年9月1日前申报的生育津贴按原办法申领和发放。
(三)政策衔接。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四)咨询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5-2629509
雨城区:0835-2626709
名山区:0835-3235111
荥经县:0835-7620593
汉源县:0835-4227670
石棉县:0835-8869396
天全县:0835-7393870
芦山县:0835-6521015
宝兴县:0835-5906908
温馨提示:请各参保单位及时传达至全体职工,参保人员务必关注申领方式变化,确保权益顺利落实。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