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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盘高校毕业生、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专属优惠政策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2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 生效日期: 2025-08-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图读懂 面向留盘高校毕业生、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专属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

毕业3年以内的国家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研究生海外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获得国家教育认证)。 账户余额不足,2万按2万计算。

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账户余额不足1万按1万计算,不足2万按2万计算。

注:其他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参照新市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执行

办理条件

在盘锦市稳定就业;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良好

贷款额度

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x15 最高限额单人最高50万元 双人最高80万元

办理渠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

办事处地址

办事处名称:盘山办事处、双台子办事处、兴隆台办事处、大洼办事处、辽滨办事处

地址

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府北东路水岸雅居W2栋118号、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1号商网、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区金源街天格东湖湾北侧9号商网、辽东湾新区二号路东滨海大道北香水湾小区1号

咨询方式

热线电话:0427-12329 官方网站:www.pjzfgjj.cn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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