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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21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9-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及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最新的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障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调整内容

(一)申领程序:生育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申领。

(二)发放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银行账号。

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仅适用于2025年9月1日及之后申领生育津贴的情形,2025年9月1日之前按原途径申领和发放。

咨询服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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