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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21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遂宁市
  • 生效日期: 2025-09-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优化生育保障服务的政策要求,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内容

(一)申领程序:生育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申领。

(二)发放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仅适用于2025年9月1日(含)之后申领生育津贴的情形,2025年9月1日之前已申报的按原途径发放。


三、其他事项

(一)政策衔接: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咨询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2378633

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5182510

安居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8663419

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6193028

蓬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5391559/0825-5421880

大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7801268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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