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优化生育保障服务的政策要求,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内容
(一)申领程序:生育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申领。
(二)发放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仅适用于2025年9月1日(含)之后申领生育津贴的情形,2025年9月1日之前已申报的按原途径发放。
三、其他事项
(一)政策衔接: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二)咨询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2378633
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5182510
安居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8663419
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6193028
蓬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5391559/0825-5421880
大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7801268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