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要求,经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现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8元。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该标准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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