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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调整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19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自贡市
  • 生效日期: 2025-09-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落实国家和省最新政策精神,完善生育保障服务体系,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与发放新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模式优化调整

自2025年9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直付到人”新机制。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的参保人员,在2025年9月1日(含)后由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申请,新申领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不再发放至参保单位。

待遇享受规则。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标准严格按照自贡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安排

申领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获取本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反馈;参保人员也可通过该平台查询生育津贴申领进度及发放结果。

申领主体: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个人主动申领,请及时关注申领流程。

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以申领时间为准,不以生育时间为准。

即2025年9月1日(含)后提交的所有申领均可享受“直付到人”新机制。

2025年9月1日前已完成申领的仍按原渠道发放


政策衔接:

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0813-8115869

自流井区:0813-2109952

大安区:0813-2210633

贡井区:0813-3316715

沿滩区:0813-5539345

荣县:0813-6209075

富顺县:0813-5153008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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