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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医保函〔2025〕233号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珠医保函〔2025〕233号
  • 发文单位: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19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转发你中心,请及时更新调整信息系统,按规定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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