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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各企业单位及时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8-18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我市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筛选推送符合“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给予资金返还发放。

为确保广大参保单位能及时享受政策,请不属于“免申即享”,但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市本级参保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请系统生成的“免申即享”单位中,无有效单位信息的单位(详见名单)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网站进行自主申请。

如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0477-8586513。


附件: 202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未确认名单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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