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要求,我市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筛选推送符合“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给予资金返还发放。
为确保广大参保单位能及时享受政策,请不属于“免申即享”,但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市本级参保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自主申请。
请系统生成的“免申即享”单位中,无有效单位信息的单位(详见名单)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网站进行自主申请。
如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0477-8586513。
附件: 2025年鄂尔多斯市本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未确认名单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