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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公积金〔2025〕24号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阜创业就业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阜公积金〔2025〕24号
  • 发文单位: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18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阜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对近三年内毕业在阜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时一次性给予300元的资金补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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