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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公积金〔2025〕26号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阜公积金〔2025〕26号
  • 发文单位: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1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关于全面开通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阜公积金〔2024〕25号)有效期已到。经综合评估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该文件相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需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在阜阳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不受商贷放款年限限制。

如执行政策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内容。

特此通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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