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
1、返还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
2、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3、资金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4、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
1、享受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享受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3、注意事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以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为准),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并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兑现;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4、执行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社保局 0976-8823388
玉树市社保局 0976-8824377
称多县社保局 0976-8852289
囊谦县社保局 0976-8872400
杂多县社保局 0976-8882922
治多县社保局 0976-8892026
曲麻莱县社保局 0976-886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