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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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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服务政策进行调整。自2025年8月15日起,暂停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服务,继续保留除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服务政策。
附件:新乡市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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