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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
  • 生效日期: 2025-08-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经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特此通告。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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