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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安顺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的补充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1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贵州省安顺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安顺市2024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926元),现作补充通知如下: 安顺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778元(6926 元×3),月缴存额上限为4988元,请各单位据此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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