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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存量贷款征信授权补录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13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现就做好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征信授权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2023年12月21日之前,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至今尚未结清的借款本人及配偶,均需开展征信授权补录工作,已完成征信补录的职工除外。

二、补录方式

贷款职工可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郑好办”APP,进入“公积金”专区,在“公积金贷款服务”模块中选择“个人征信授权查询”,点击“存量贷款征信授权补录”,按系统提示流程完善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系统弹出“已完成签约”即代表签约成功。

三、相关要求

完善征信授权有助于健全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提升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您积累良好信用记录。同时,良好的信用状况将为您享受更多金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请各公积金贷款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了避免以后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请您尽快完成征信授权操作。

特此通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_1:操作界面说明.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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