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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开始啦!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滁州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2025-08-1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安徽省滁州市
  • 生效日期: 2025-08-12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滁州市被确定为项目试点地区,现将消费补贴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只有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对自费金额进行抵扣,不发放现金补贴。

二、补贴对象

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不享受补贴: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

三、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

1. 机构服务消费券:供入住养老机构超过30天的老年人使用,自付费用抵扣40%,最高抵扣800元。

2. 喘息服务消费券:供入住养老机构不超过30天的老年人使用,自付费用抵扣40%,最高抵扣800元;

3. 日托服务消费券:供白天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场所享受专业照护服务,晚上回家的老年人使用,自付费用抵扣40%,最高抵扣800元;

4. 上门服务消费券:可以找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提供排泄护理、护理协助、康复护理等;上门探访关爱服务或远程探访;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健康管理服务。购买服务的自付费用抵扣40%,最高抵扣500元(详见附件:滁州市上门服务消费券可购买服务项目清单)。

四、项目期限

项目为期12个自然月。

五、使用指南

1. “民政通”实名注册:老年人本人注册或家属等注册代办,养老服务机构也可代办,一个账户只能代办4个。

所需材料:老年人联系电话、户籍地址、常住地址等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正脸身份证同框照、侧脸照、生活照。

注意:如果有不会操作的可以咨询各级民政部门、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等。

2. 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在“民政通”中选择评估机构,预约评估方式(上门或评估点)、评估时间,提交申请,等候评估。

注意: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费用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只可享受1次,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需自费评估费用;已有能力评估结果的无需二次评估(2024年7月以来)。

3. 领取消费券:审批通过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服务需求选择对应消费券,并选择领取渠道,共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现金4种渠道。

注意:每人每月只可领取/享受一种消费券,且当月有效;消费券在未使用前可更换,使用后不可更换;只能使用选择的领取渠道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设置每月自动领取。

4. 申请服务:在“民政通”中选择服务机构并提交申请。

注意:需选择带有“养老消费补贴”标签的服务机构;“民政通”可查看各个机构服务信息,根据需求选择心仪机构。

5. 享受服务并评价:选择机构服务、喘息服务、日托服务的需前往机构接受服务;选择上门服务的等候机构上门服务。服务结束后老年人对服务质量予以满意度评价。

6. 费用结算:根据消费券领取渠道完成费用支付。

注意:所有的服务都是先接受服务,后结算费用;系统自动识别消费券领取情况,并减去抵扣金额。

附件1:消费券领取使用流程图.pdf

附件2:上门服务消费券可购买服务项目清单.xlsx

附件3:参与补贴项目评估机构花名册(第一批).xlsx

附件4:参与补贴项目养老机构花名册(第一批).xlsx

附件5:参与补贴项目喘息服务机构花名册(第一批).xlsx

附件6:参与补贴项目日托服务机构花名册(第一批).xlsx

附件7:参与补贴项目上门服务机构花名册(第一批).xls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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