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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政发〔2024〕9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湖政发〔2024〕9号
  • 发文单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4-04-22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湖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本通知发布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21〕15号)同时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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