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铁岭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调整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8-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铁岭市
  • 生效日期: 2025-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铁岭市统计局发布的《2024 年度铁岭市劳动工资统计公报》, 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 缴存基数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1. 调整标准:2025 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 2024 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 2024 年月平均工资 = 职工本人 2024 年 1-12 月工资总额 ÷ 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 [1990] 1 号) 计算。

2. 上限额:2024 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944 元。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确定,不得高于 20832 元 (6944x3)。

3. 下限额: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得低于 1700 元。

(二) 缴存比例

申请调整缴存比例的单位,应在 5%-12% 区间内确定本年度的缴存比例,且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二、办理方式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以网上办理为主。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的单位,可直接登录铁岭市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应的调整业务;未开通网厅业务的单位,可就近选择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 8 月 8 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