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2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精准识别补贴发放对象,及时核准脱贫人口省外务工和省内跨县务工情况,确保省外务工和省内跨县务工交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脱贫人口务工交通补贴发放,要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要按照“申报一批、审核一批、拨付一批”的要求,严把时效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位。各地原则上要在每年度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工作,其余批次在申报对象提出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并及时通过移动、电信、联通等平台为补贴对象发送告知短信,提升群众政策感知度。
二、强化配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及时共享相关数据,在每批次交通补贴发放前,要对相互交换数据开展核查,进一步确保交通补贴政策规范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全媒体手段,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符合交通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进行申请。要充分发挥5+2就业之家、公共服务机构、乡村干部及驻村干部作用,全力做好信息摸排,动态梳理符合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领取条件人员名单,及时告知并按程序进行申请,同时做好相关服务。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交通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数据监管和系统信息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力度,落实与财政部门定期对账制度,补贴数据要及时全量录入相应系统。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交通补贴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附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