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教育局、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现将福建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9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优化创业支持政策。支持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创业支持资金不足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依法盘活国有闲置房产改造建设创业园区、创业街区、众创空间等,提高项目承载容量,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
二、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创业信贷产品,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支持,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根据创业项目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带动就业情况等,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资金扶持。
三、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强人社、农业、教育、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促进创业项目落地转化。依托微信公众号、电视、创业孵化基地、零工市场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和创业优惠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敢为人先、社会支持的创业氛围。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