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5〕86号)文件要求,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5倍
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前6个月(180天)账户日均余额×25倍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4日
2023-08-28 阅读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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