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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民发〔2025〕89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川民发〔2025〕89号
  • 发文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 发文日期: 2025-08-0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四川省
  • 生效日期: 2025-08-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6元/月。本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5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2025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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