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发〔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辽阳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辽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03元,设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0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93元,合计月缴存额为5186元。
二、根据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三、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