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辽市公积金发〔2025〕6号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辽市公积金发〔2025〕6号
  • 发文单位: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29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辽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发〔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辽阳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度辽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03元,设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09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93元,合计月缴存额为5186元。

二、根据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三、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