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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增合作银行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3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 生效日期: 2025-07-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响应职工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业务办理需求,我中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增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湘江新区农商银行、星沙农商银行、浏阳农商银行、宁乡农商银行6家合作银行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目前,中心合作办理该业务的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湖南银行、长沙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湘江新区农商银行、星沙农商银行、浏阳农商银行、宁乡农商银行。

上述银行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支机构均支持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所需事项。

特此通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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