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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3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
  • 生效日期: 2025-07-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的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即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二是贷款额度允许各项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多子女家庭购房、高层次人才购房、购买现房、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三是延长借款人贷款到期年龄上限。贷款到期日男性年龄不超过68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执行,本次调整不涉及的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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