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及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职工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若出现当月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用,次月1日起将暂停相关医保待遇。请各参保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按月足额缴费义务,避免影响职工医保权益。
感谢各参保单位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敬请相互转告,协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及广大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