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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强降雨”灾害期间社保经办工作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29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2025-07-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针对本轮强降雨突发情况,为保障参保单位、参保人合法权益,稳妥推进社保经办工作,现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出社保经办“延期”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

        参保单位或个人由于强降雨突发情况,未能按期办理2025年7、8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参保缴费业务的,可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说明,经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与灾害发生地镇街级政府部门核查确认后,在2025年9月25日前办理完毕涉及业务的,视为按期办理,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业务材料按规范正常存档,并将业务台账汇总后于2025年9月底前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备案。

        二、实行“应急办”“灵活办”,增强业务协同

        各社保经办机构和受理部门日常经办业务时,如遇类似本轮次突发强降雨等突发情况,导致断网、断电等影响日常业务办理的,应先采取材料容缺受理,告知服务对象9月25日前补齐所缺材料。涉及到需当日即办的业务,及时报请上一级社保经办机构协调,授权其他同级社保经办机构或受理部门远程协助办理。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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