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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积金管发〔2025〕6号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德”实施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德公积金管发〔2025〕6号
  • 发文单位: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7-29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8-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

毕业生“青春留德”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我市建设高端装备科技城和打造文旅产业新高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引人留人方面的保障作用,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差异化人才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对象

(一)在德高校与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德高校与职业院校指在德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及技工院校(名单详见附件)。

(二)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毕业年度由教育部移交的德阳生源地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以市人社部门提供为准)。

第二条  支持政策

(一)实施政策补贴。首次缴存补贴200元/人,留德缴存补贴1500元/人。

(二)加大贷款支持。购房增加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

第三条  支持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与在德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留德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后,且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法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满6个月。

(三)贷款额度支持。享受留德缴存补贴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德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贷额度上浮10万元(不超过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第四条 执行细则

(一)登记时限。在德高校毕业生每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非在德毕业生每年 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

(二)补贴发放。毕业生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后,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首次缴存补贴发放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毕业次年的7月份将留德缴存补贴发放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三)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补贴及留德缴存补贴资金在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成本中列支。

首次缴存补贴发放后至次年发放留德缴存补贴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的,可使用首次缴存补贴20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积金中心收回200元首次缴存补贴;获得留德缴存补贴的,自动获得首次缴存补贴。

(四)提取事项。毕业生在毕业后可按《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第六条  本办法由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在德高校和职业院校名单(30家)

                 

附件

在德高校和职业院校名单(30家)

一、普通高校(4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什邡校区      

二、高职院校(9所)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三、中等职业院校(17所)

德阳通用电子科技学校    四川省商贸学校    

德阳安装技师学院        四川省广汉市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省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省什邡市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省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省孝泉师范学校  

德阳黄许职业中专学校     四川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德阳弘正科技职业学校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中职部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中职部   德阳中艺科技职业学校

德阳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德阳舞蹈学校

德阳市富民技校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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