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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设定贵港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7-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 生效日期: 2025-07-2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经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设定贵港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现通知如下:

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2025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36元,2025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96元,月缴存额合计上限为5192元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2025年度贵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贵港市为1840元、桂平市和平南县均为1690元。

特此通知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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